保健食品
保健食品
根据《保健食品及其原料毒理学评价程序(征求意见稿)》 第一条术语定义如下:
保健食品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,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。
保健食品原料指形成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和配方的初始物料。
我们的能力
中检科健(CAST)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检验资质,提供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服务,包括安全性和功能学评价(毒理和功能动物试验)、组织开展人体试食试验伦理审查,与多家三甲医院合作开展试食试验,同时提供保健食品国家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服务。
我们的测试服务-理化检测项目:
测试项目 |
红景天苷、酪醇、大蒜素、芦荟苷、左旋肉碱、α-亚麻酸、γ-亚麻酸、人参皂苷、前花青素、核苷酸、洛伐他汀、槲皮素、山柰素、异鼠李素、茶氨酸、五味子醇甲、五味子甲素、五味子乙素、腺苷、总皂苷、总黄酮、壳聚糖脱乙酰度、总蒽醌等。 |
我们的测试服务-安全毒理学评价试验:
测试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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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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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项遗传毒性试验 |
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|
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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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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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天经口毒性试验 |
我们的测试服务-功能学评价试验:
测试项目 |
抗氧化功能 |
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|
辅助降血糖功能 |
改善缺铁性贫血功能 |
辅助降血脂功能 |
促进排铅功能 |
减肥功能 |
清咽功能 |
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临床医院技术服务目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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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类别 |
功能 |
一 |
心脑血管类 |
1.改善缺铁性贫血 |
2.辅助降血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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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辅助降血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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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辅助降血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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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骨关节类 |
增加骨密度■ |
三 |
清咽类 |
清咽功能 |
四 |
免疫调节类 |
增强免疫力■ |
五 |
抗衰老类 |
抗氧化 |
六 |
美容瘦身类 |
1.祛黄褐斑* |
2.祛痤疮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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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减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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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通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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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改善皮肤水分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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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改善皮肤油分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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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|
抗疲劳类 |
1.缓解体力疲劳■ |
2.缓解视疲劳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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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|
改善睡眠类 |
改善睡眠■ |
九 |
改善记忆类 |
辅助改善记忆 |
十 |
改善胃肠道类 |
1.调节胃肠道菌群 |
2.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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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 |
耐缺氧类 |
提高缺氧耐受力■ |
十二 |
抗突变( 癌) 类 |
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■ |
十三 |
护肝类 |
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■ |
十四 |
消化类 |
促进消化 |
十五 |
泌乳类 |
促进泌乳 |
十六 |
排铅类 |
促进排铅 |
十七 |
生长发育类 |
改善生长发育 |
以上标有■的项目只做动物试验,标有✶的项目只做人体试验,其他项目人体、动物试验均须做 |
服务流程: